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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7章 炮轰与被炮轰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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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林年同,列孚等人在影评中也纷纷为许望秋和《冷》叫屈,认为《冷》是一部深刻反映现实的力作,禁止这样的电影上映,实在太可惜了。他们在为《冷》叫屈的同时,也在对电检处制度提出了质疑,觉得电检制度限制了香江电影发展。

不过他们的文章主要还是评论电影,只是在文章末尾对电检制提出质疑,并没有深入讨论这个问题,读到他们文章的人,也没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。毕竟香江电检制已经存在很多年了,电影被禁是常态,没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。

第二天上午,《东方日报》的记者对许望秋进行专访。记者问许望秋:“《冷》没有通过电检,禁止公映,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?”

许望秋直接对电检制开炮了:“这件事在拍摄之初就预料到了,当时就觉得肯定会被电检处禁止上映,不过我在海外有些影响力,卖海外版权应该能回本,所以,我们还拍摄了这部电影。在拍摄《冷》的期间,我了解了一下香江电检制的由来和历史,发现了一个问题,就是电检处对电影进行审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最开始是由总督会同行政局制定《电影检查规例》,在1973年,电检处制定了新的规则《电影检查标准指南》。不管是最初的《电影检查规例》,还是后来的《电影检查标准指南》,都没有立法,是行政条理,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我到过香江几次,经常会有人拍着胸口对我说,我们香江可是法制社会,不像你们内地巴拉巴拉。那我就要问问了,既然香江是法制社会,那电检制度合法吗?”

记者目瞪口呆地看着许望秋,一阵狂喜涌上心头。

大新闻!绝对的大新闻!

回到报社后,记者以最快的速度将稿子赶了出来。主编看过后,也觉得是大新闻,但觉得文章标题不够吸睛,将其改成“许望秋炮轰电检制不合法”。

第二天早上,《东方日报》全文刊发了对许望秋的采访。文章见报后,立刻在香江引起轩然大波。随后《星岛日报》、《南华早报》、《明报》等知名报纸,纷纷转载许望秋的采访,并在专栏中讨论电检制是否合法的问题。

媒体大规模报道后,不但电影圈高度关注,整个香江社会都开始讨论这个问题。香江自诩为法制社会,港府下属机关运作竟然不合法,那所谓法制社会不就是天大的笑话么。

电检制不合法,没有法律依据,电影圈不少人是知道的。只是很多人觉得捅出来没用,也不敢捅出来。把这事捅出来,电检处很可能把《电影检查标准指南》上报立法院,将《电影检查标准指南》变成法律,根本没用。这样一来,就把电检处得罪了,以后次次卡你的电影,那你的电影之路就走到头了。

香江电影人不敢对电检制说什么,但许望秋站出来抨击电检制,他们是打心眼里支持的。

“许望秋胆子真大,炮轰电检制这种事,也只有他敢干!”

“他跟我们不一样,他不是香江人,也不混香江电影圈,不怕得罪电检处。”

“现在电检制的问题被捅出来了,不知道行政局和电检处会怎么回应,会做哪些修改?要是能像欧美国家那样,实行分级制就好了。”

让许望秋没想到的是,在他炮轰电检制不合法后,电检处以及港英政府都没有发声,作家兼编剧林匡却跳了出来,还专门写了篇名为《老鸦嫌猪黑》的文章,对许望秋进行抨击。

林匡50年代在内地犯了事,逃到香江后,就恨上了内地,经常在书里阴阳怪气的黑内地。本来许望秋骂电检处不关他的事,甚至对他是有好处的,因为林匡也是电影编剧。站在电影人的立场,他应该支持许望秋才对,毕竟电检制对电影创作有很大的限制。但林匡是个意识形态很重的人,在他看来,许望秋是内地人,一个内地人竟然指责香江法制有问题,是不可原谅的,是对整个香江社会的侮辱。

于是,林匡写下了《老鸦嫌猪黑》,对许望秋进行讽刺。

老鸦嫌猪黑是句俗语,比喻嫌恶别人与自己同样的丑陋、缺点。因为乌鸦本身就是黑的,却嫌弃猪是黑色,就显得特别可笑。

林匡的观点很明确,就算香江有不好的地方,也轮不到你许望秋说三道四的;你一个自来内地那种没有法制地方的小子,有什么资格指责我们香江的法制问题。

林匡在香江的粉丝不少,而香江讨厌许望秋,讨厌内地的也特别多。在林匡的文章发表之后,这些人感觉林匡的话说到自己心坎里了,都拍手称快。

“不愧是林匡啊,说得太好了。就算香江有什么不好,就算电检制度有问题,那也是我们香江的事,你许望秋一个北佬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的。”

“对啊,也是在香江这个法制社会才能说这话!你们内地也有审查制度,有本事在内地说去!你敢说吗?你要是说出来的话,会直接把你枪毙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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